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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之营销女王的诞生 第406节 (第2/7页)
细看内容,就是讲报了云南旅游团,然后被导游带进店,店家把门锁了,每人至少买三百元的东西,否则不让走,报警了一个多小时,都没有人来,最后旅游团的人被迫买了一些药、茶、玉石之类的东西。 路菲菲笑道:“我是自己去,又没有导游。” mama还是很担心:“万一你不小心进了这种黑店呢?跟旅游团的人,好歹人多,你就一个两个人,真是叫天天不应,叫地地不灵。” “不会的,黑店为了我一个人锁门不划算,要是单纯为了锁我,那就成绑架了,有这么多游客等着他宰,他何苦为了我真的犯刑法。” 此时的云南跟团游的名声确实极差,要不然,也不会在三年之后颁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,规定“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,诱骗旅游者,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”。 所有法律,都不是立法者一拍脑袋想出来的,都有着足够深厚的历史背景。 所谓“每一个安全警告背后是血rou代价,每一个离谱规定的背后是更离谱的现实。” 低价团招投诉,败坏整个地区的名声。 纯玩团太贵,没人愿意报。 背包客太穷,住要最便宜的,吃也不会去贵的地方吃,对拉动经济的贡献有限。 上头不着急,昆明大理丽江一线已经是成熟的景点了,不管舆论骂成什么样,以中国的人口基数,必有人会来。 着急的是砸下成本的正经商家,客人少,他们的房租、装修费、人工费、管理费……都是rou眼可见的人民币。 喜洲的外地老板们整天发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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