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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章 (第3/3页)
不应该承担责任,这样人们就不用担心,行善反遭恶报,从而见死不救。 这一条用在靳哲身上,再合适不过。 如果当初不是他的及时救助,老太太断的就不是11根肋骨,而是丧的一条命,另外在这种情况下做心肺复苏,力道必须要重,否则就是无效救助,由此靳哲的做法完全没有违规,不仅不该赔偿,反而应该嘉奖。 官司很顺利,几乎没费什么工夫,老太太儿子没请律师,全程自己辩护,可他根本没有法律常识,反过来倒过去都是老太太断了十一根肋骨,他们家为了给老人做手术花了多少多少钱,即便自己再三提醒他,这完全符合紧急急救行为,他也闭耳不听,眼见辩不过,又开始卖惨,直到被法官警告虚假诉讼要负刑事责任,他才罢休。 判决下来后,老太太被骂忘恩负义。 但程与梵觉得这事儿多半不能是老太太的主意,应该是子女的主意,老太太被当夹心饼干压在中间,人老了,需要孩子依靠,自然而然会听孩子的话,况且那笔住院治疗的手术费用的确不菲。 ... 思索间,车子驶到大宅门前停下。 宅门左右两边各立一头石狮子,中间红色鎏金府门洞开,仰头横着块棕色府匾,金漆烫着两个大字靳府,好不气派。 今天来了不少人,管家在宅门口前的石阶下迎着,拱手冲来人挨个问好,然后领着大家伙往宅门里进去。 今天来的不止咱们,靳老爷子患病的消息一经流出,就这几天断断续续,几乎整个海城的藏家都来了一遍。 孙旭东边走边说,遇见脸熟的,还不忘打招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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