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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1章 (第2/3页)
没有,我谁都没有说过,连我家里人都不知道。辛悦十分干脆地摇头,拿出兜里的手机递给程与梵我只拍了这些照片。 程与梵接过手机,翻开相册照片,辛悦很小心,大概是怕被人发现,这些相册全都设置了密码。 照片不多,但几乎每个月都有,最严重的应该是额头上的缝针,其余的...腿上、手上、身上、脖颈、锁骨,都有不同程度的勒痕跟大小不一的淤青,新伤旧伤重复叠加。 程与梵越看,眉头皱得越紧。 家暴后不去医院,不报警,不告知妇联、居委会进行调解,只随便用手机自拍几张拍照,作为证据保留,这是被家暴女性的第二个通病。 这能当证据吗? 可以,但最多只能作为间接证据。就跟当初她打匿名电话咨询自己时,自己的解释一样,证据跟证据之间需要形成因果关系的证据链,要相互作证辅助,这样才能被认可采纳。 像这样仅仅只是局部特写,伤势和正脸甚至都没有拍在同一个镜头里的照片,再来一百张,也是无效证据。 而且到了法庭上,被裁定家庭暴力的可能性基本等于0,一来没有相关部门的鉴定诊断,无法证明伤害程度是否达到家暴标准;二来没有人证物证,仅凭照片也无法证明施暴人的身份。 很麻烦?辛悦问了和在电话里一样的问题。 程与梵把手机还给她,除去刚刚的两点,还有最重要的第三点,被家暴者是否真的具有孤注一掷离婚的决心。 连续三年家暴,每个月最少三次,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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