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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上身显得很清纯,很性感。给内衣整理褶皱时我不断 碰到她身上 (第22/28页)
我承认,这年头热爱文学的的确少了,但不代表哥们 都是文盲啊。那个傻×,把的「论」念成去声,书名都念错,糊弄鬼啊? 在那个环境里,是很能消磨人志气的,她的影子也逐渐模糊了,到最后一两 年,我几乎不再想起她。那个不懂事的花痴少年,也早已不见了。 直到月前一次跟老友W 的谈话,上天入地几个小时之后,说起中学的事情, 才偶然谈到她。他说:「你不知道?她现在跟你一个城市的!」,我心头起了异 样的感觉。从他口中得知,她考到这个城市念研究生,就在×大。 他对她颇不以为然。我好奇地询问原因,他说,「贱!」。他给我分析了她 中学六年错综复杂的恋爱关系史,得出这个女人用情不专的结论。这消息对我倒 无所谓,因为那时的我虽然傻傻的,对这些事情多少知道些,据我所知,一直是 那些男人把她当宝贝来抢,而她巧妙周旋其中,偶尔甩掉两个弱者。她是极聪明 的女孩,料想没人能占了便宜去。 但W 告诉我的另一件事,让我很难接受。他说,前些年大家念大学时候的一 次同班聚会,那几个追过她的痞子绕在她周围,她口中一个一个「哥」叫得可亲 热了。 那次聚会我也在场,和她不在一个桌,只匆匆瞥了几眼,勾起几分酸酸的滋 味。她这些举动我是没看到的。我想象不出一向清纯的她在酒席上叫人「哥」的 样子,人真的变了。我听完后变得沉默,聊了几句,就送别W ,回去蒙头睡觉。 南方的冬季湿冷湿冷的,让在北方上了四年学的我一时不太适应。大家都是 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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