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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章 经费难题 (第5/5页)
以缓急,也未尝不可。”吴仲翔看到沈葆桢还是不说话,便也劝说起来,“若是不用的话,闽省再无别税可抽,船政恐怕也就此荒废,我等数年心血,化为乌有,那时恐悔之无及矣。” 听到吴仲翔把话说到了这个份儿上,沈葆桢沉默许久,才微微点了点头。 当日,沈葆桢与闽浙总督英桂、福建巡抚卞宝第经反复协商,决定从福建省的财政收入中筹措船政经费,定从鸦片税中提取三成,作为养船经费。 依靠这笔收入维持,“万年清”以及船政后续建造的几艘军舰,均将留归船政差遣,沈葆桢随后上奏朝廷,建议将这些舰船编练成舰队加以训练,由福建水师提督李成谋兼任船政轮船统领,即船政舰队统领。 但林义哲明白,这鸦片税,对于船政来说,也不是长久之计,将来随着自造舰只的日益增多,仅靠鸦片税也是无法维持军舰的日常费用的,一项颇具特色的轮船调拨制度应时而生。 为解船政养船经费无着的燃眉之急,清政府下旨谕示各沿海省份拨用船政建造的舰只,“与其借资外洋,徒增耗费,曷若拨用闽厂船只,既可省就地购买之费,兼可节省闽局薪粮之需,且不致以有用之船置之无用之地。”按照清政府的这项独特的制度,各沿海省份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出拨船申请,所拨船只主要用于该省的通商口岸公务,执行口岸的防御、通信、运输等任务,实际上这些船只成了各口岸的公务军舰。调拨时各省不用花费一分钱,只要承担这些军舰调拨后的养船经费即可,但是各省拥有的只是这些船只的暂时使用权,一旦海疆有事,船政可以将这些船只全数召回,编入船政舰队统一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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