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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444 (第3/4页)
几年后,能买到一件成衣,那是相当困难的事,奚行自然没本事弄到,可以想见这衬衫是靳元素买给他的,再说他脖子底的那串浅色翡翠珠,通透玉润,远远看着成色极好,这样的一串珠子,定然是天价的,一身简单的行头,哪怕在靳家人看来也足够昂贵到令人咋舌。 如论如何,从他的穿着看,元素这个女人是很宠自己的男人的。 元素不知道他们的想法,她满脑子想的都是靳元澄的事,按照的发展,靳元澄会在这次宴会上遇到奚行,当时元素正跟着自己的情人鬼混,还勾搭了老宅的一个仆人,并在宴会上把他拉去了后院,发生了关系,奚行全程看在眼里,自然心情不好。 靳元澄无意中看到他所有的表现,对他心生怜惜,俩人因此有了交集。 靳元澄是奚行的命定爱人,元素要改变故事的发展,就必须从源头上把这俩人的火苗给掐灭了。 准确说来,最初靳元澄会爱上奚行,并非出于爱情,而是出于同情。 如今元素和奚行感情很好,靳元澄不必同情他,俩人应该不会摩擦出火花来? 实在不行,元素会天天跟在奚行身边,不让她跟靳元澄讲一句话,她就不信,奚行还敢背着她勾引其他女人不成! 很快,一个漂亮的佣人对着元素抛媚眼。 正是前世被靳元素拉进草丛里的那个。 元素一想到原身遇到个漂亮的男人,就把人家拉到后面办那事,不禁感叹,种马这事真不是男人的专利,一旦地位变过来,女人的本质跟男人没什么不同,在这个年代,有钱的女人在外面厮混是再正常不过了,反倒是专一又疼男人的女人很少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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