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啸大明_[VIP]第二三四章 收尾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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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[VIP]第二三四章 收尾 (第3/5页)

各地服役,年数不等。林之湖以逃税论罪,责令其追缴补足所逃欠税额,并罚以税金的一倍,杖责二十,在杭州收监二个月;林白以走私论罪,杖责四十,发配湖北武昌府,服刑四年。

    而抓捕的清廷间谍人员,也都跟据其罪行、以及身份职务的高低,进行了判决,他们的判罚可就要重得多了,最轻的也是服役十年,而服役的地点,不是台湾就是琉球,总之不服满刑期,跟本就回不来。

    随后这次审判的结果也在[杭州时报]上进行详细报导,同时也再次强调,在南京政府里,违律必罚的原则,任何人都不能例外。当然也得到南京另外这一次的审判的结果,对南京政府的官员也确实是一个不小的震动,因为这次审判的人员分别来自周、林二家,向林之湖、林白都算是林凤舞的直系亲属,但商毅仍然能够不殉私情,依律治罪,对其他的官员来说,也确实是一个警告,有一部份平素行为并不怎么检点的官员,都吓出了一身冷汗。同时也都暗暗后怕。

    但这一次的审判在民间却得到了一致的好评,什么清正廉洁、执法如山等等赞语,也都纷纷飞向南京政府,就连参政院里的议员们也对此称赞不己,如黄宗羲、吴甡、史可法、顾炎武等人也都不得不承认,南京政府确实是一个新兴的政治力量,而商毅也确实有夺取天下的器量。当然也有极少数人认为商毅这是在故作姿态,以博虚名、付收买人心,但问题是明朝的皇帝,连这种故作姿态的行为都沒有过。

    商毅对这一次危机的圆满解决,以及反间行动所取得的成果也十分满意,不过这一次清廷的进攻确实很厉害,差一点就给自己造成了沉重的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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