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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各家的起源 (第5/6页)
着,但是现在他们已经承认周王是他们的“共主”。 在国君统治下,每个国家内的土地再分为许多采邑,每个采邑各有其封建主,他们都是国君的亲属。当此之时,政治权力和经济控制完全是一回事。土地的所有者,既是领地的政治、经济的主人,也是居民的政治、经济的主人。他们是“君子”,其字面意思是“国君之子”,但是已经用做封建主阶级的共名。 另一个社会阶级是“小人”阶级,或曰“庶民”,即普通人民群众。这些人是封建主的农奴,平时为君子种地,战时为君子打仗。 不光是政治统治者和地主,就连那些有机会受教育的少数人,也都是贵族的成员。于是封建主的“家”不仅是政治、经济权力的中心,也是学术的中心。附属于它们的有具有各门专业知识的官吏。但是普通人民没有受教育的份儿,所以他们中间没有学人。这就是刘歆理论所反映的事实:周朝前期官、师不分。 这种封土建国制度被秦朝始皇帝于公元前221年正式废除。但是在正式废除以前的几百年,它已经开始解体了;而在几千年后,封建的经济残余仍以地主阶级权力的形式保存着。 这种封建制度解体的原因何在,现代历史学家们仍无一致意见。要讨论这些原因,就超出了本章范围。在这里只要说明这一点也就够了,就是,在中国历史上,公元前7至3世纪,是一个社会、政治大转变的时期。 我们现在也不能肯定,这种封建制度开始解体的确切时间。不过早在公元前7世纪已经有些贵族成员,由于当时的战争或其他原因,丧失了他们的土地和爵位,因而下降为普通庶人。也有些普通庶人,由于具有特殊才能或受到特别宠信,变成了国家的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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