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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一十四章 诗会伊始 (第1/4页)
竖日清晨,林宇从睡梦中悠悠醒来,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揉揉的床榻,鼻息间能够闻到沁人心脾的兰花香味,屋外暖暖的光从窗外射了过来,本是躺在他怀里的红伶儿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不见,他不由得苦笑一声,想不到自己也有“坐怀不乱”的一天。 若不是看小妮子哭得梨花带雨,林宇都忍不住想要将红伶儿吃掉了。 也不知这小妮子是跑去何地,林宇只知她叫红伶儿,其他到如今却是一概不知。 想不明白也就不想了,林宇从床上起来,忍不住伸了个懒腰,别说睡在美女的房间就是舒服,不知为何这一夜下来竟是觉得精神十足。 他踏着大步悠哉悠哉的走出房间,刚刚出来便发现无数双目光,齐刷刷的向他身上聚集。 楼上几处厢房,有书生探出头来,看到林宇出现立马脸上露出羡慕、嫉妒、愤恨、更多的则是复杂至极的神情。 想不到有着天都三明之一之称的红姑娘,最后会是成为这位“林傻瓜”抱得美人归。 犹记得林宇之前被众人誉为傻瓜少爷,想不到如今名动天都,被称为天都第一鬼才,现在更是称为红姑娘的入幕之宾,众人心里边可谓是五味杂陈。 看着林宇离去的背影,无不露出艳羡的目光。 林宇向着酒楼方向而去,酒楼可谓开张在即,又是向着大姨子借的钱财开张的,若是做了赔本生意,大姨子生起起来,指不定脱掉他的衣服揍他一顿。 当他走上街道,却是吓了一大跳,只见酒楼外边张贴大片的横幅,上边写着“皇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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