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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102节  (第1/5页)
    那同理,上面的最高院和高院……    朱标笑了笑,“我记得当初姜海蓝解释认罪认罚制度,他们的犯人若是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,就相当于保证了将来对判决不可以不服,不可以上诉。”    李善长颔首,“正是。若犯人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还要上诉,则检察院会上诉,上诉加刑。”    姜海蓝是这么说的。    按照她话里的意思,原本犯人上诉,“上诉不加刑”。    但检察院抗诉,抗诉可以加刑。    话题有点扯远了,不过总的意思是中院可以“管”区县法院。    朱棣看向他爹,“这个派出法庭挺有意思的。”    朱元璋也这么认为,他点了下头表示赞同。    天幕上的县城那么大,法院办案件的法官再多,每个人手里也是很多案子要处理。    对离县城远的地方的乡村的百姓,要了解确实不如对县城范围内的百姓。    但设置派出法庭,坐镇派出法庭的法官管几个乡镇的案子,更方便法官们对接当地干部,处理派出法庭范围内的案件。    听起来,法官们办案子真的不只是办案子。    朱元璋心想,否则根据案子和证据下判决就是了,可姜海蓝说,法官联系乡镇干部做调解。    为什么这么说?    他又很快想明白了,一个乡镇,或者一个村的乡亲,能有些什么矛盾?    不都是那些邻里之间的事吗?    房子,地,柴火,鸡鸭牛羊……    但既然是乡里乡亲,肯定还是希望他们不要因为一些矛盾闹得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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