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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 (第4/4页)
好像梦到了她跟谭勋的过去。 记得第一 次见他的时候是大学刚毕业时,她去他的公司面试。 那时他公司只有他和王凯两个人,其他事务所面试台前都人来人往,络绎不绝,只有他们的位置上有零散的几个人。 可他站在人群里就独成风景,有人说,他身上有种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,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个光原体。 那时候的她对他一见钟情,打算给知名事务所投简历的她,就因为看见了他,所以放弃了。 从一开始公司只有三人,直到现在的大规模。 谭勋渐渐在律师行业打响名声,并且成为律师界的大帅哥,公认的又帅又温柔。而且他聪慧过人,人脉广阔。与他聊天时,他言之有物,每每一语中的。每次跟他交谈寥寥数语,便觉得什么事情都可以迎刃而解。 这种男人,自然很容易吸引很多异性,加上他不懂拒绝,身边的女人总是络绎不绝。 倒不是因为他花心,而是因为他善良地觉得拒绝会伤害人,所以他身边所谓“暧昧”的女人很多。 以至于当与暮成功地追到他的时候,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都认为自己是在梦中。 谭勋答应做她的男友了! 那段时间,这是她每天早上起来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。 那简直是光想想就很幸福的事情啊…… Part5 与暮醒来时,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了。 她是被电话声吵醒的,一接起,助理小王在电话里着急地问她:“与暮姐,你什么时候 来公司啊?现在都九点多了,十点就是拍卖会,若是太晚过去,我们就混不进去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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