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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0章:明朝那些事儿(中) (第6/8页)
赃款)全部搜刮出来,实际上是通过打击官僚系统来巩固皇权。 并且,老谋深算的朱元璋坚持“责任追究制度”,比如是“布政司”的责任就抓“布政使”(省长),然后接着问“脏银从哪里来的?”于是,就这么一层层追问下去,最终指向了老百姓中的“富户”(“乡绅地主”),相当于后世的所谓“中产阶级”。这下,朱元璋放心了,因为他在立国之初就制订的所谓“粮长制度”起作用了。 这所谓的“粮长制度”其实就是一个“损人利己的圈套”,只是方便朱元璋在需要时,将对方全部收割而已。为何这么说?因为在洪武四年(西元1371年),朱元璋在直隶南京、江浙地区、湖广地区、两广地区、福建地区(包括台湾岛)实行了“粮长制度”,以10000石粮食的年税收收入来划分区域,便于征粮。 当时,每个区域都必须找一人来当“粮长”(相当于后世“乡长”),另找俩“大户”来当“副粮长”,协助“粮长”征粮,以完成朝廷下发给当地官府尤其是各地县衙的征税任务。“粮长”的任务就是负责每个区域的“税粮征收”(交公粮)和运输“税粮”,但朝廷不会给这些“小吏”们发“俸禄”(工资),只能自己想办法去解决。 对于这些基层小吏来说,朝廷不给自己发工资,也没有任何活动经费,那可怎么办?能罢工么?那就等着被杀头吧!不过,凡事都有两面性,因为“粮长”作为后世的“乡级干部”,跟“县令”(“县长”)这样的“小品芝麻官”多少有些“裙带关系”。于是,“拿着鸡毛当令箭”就顺理成章了,而索拿卡要自然合情合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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